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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林口國民小學學生調班申請書

說明:
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02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第十二條之規定:
十二、學生經編班確定後,不得任意調整就讀班級。如因教育輔導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就讀班級
者,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生家長應以書面詳細述明理由,向承辦編班業務處(室)提出申請調班,惟不得指定轉
入班級。
(二)承辦編班業務處(室)受理後,應協調輔導處(室)指派輔導教師瞭解及妥善輔導。經輔
導教師瞭解、溝通及輔導確實無法解決者,召開個案會議後,提交編班委員會研議。
(三)編班委員會會議議程得由輔導教師、原班導師報告處理情形後,於一個月內審議,並研議
相關配合措施。
(四)如獲同意調班,得由承辦編班業務處(室)視各班人數多寡,編入人數較少班級或適合輔
導該個案學生之教師班級,必要時可於召開編班委員會時,邀請擬轉入班級導師參與會議
,俾瞭解學生,作為未來輔導之參考。
(五)經編班委員會決議後,由承辦編班業務處(室)通知學生及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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