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0樓西側
承辦人:林郁芬
電話:(02)29603456 分機2577
傳真:(02)29660844
電子信箱:AR5073@ntpc.gov.tw
受文者:新北市林口區林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新字第11203056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22411311_112D2076928-01.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函送教育部轉知行政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於學校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18027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正本:新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除 新北市立南勢國民中學、新北市淡水區淡海
國民小學外)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0樓西側
承辦人:林郁芬
電話:(02)29603456 分機2577
傳真:(02)29660844
電子信箱:AR5073@ntpc.gov.tw
受文者:新北市林口區林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新字第11203056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22411311_112D2076928-01.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函送教育部轉知行政院112年2月4日院授陸經字第1120300060號令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於學校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18027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正本:新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除 新北市立南勢國民中學、新北市淡水區淡海
國民小學外)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