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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總統教育獎市級初審暨表揚實施計畫

說明 :
一 、推薦對象:就讀新北市公私立學校國中小,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當學年度在學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受推薦人必須符合身處逆境中,仍展現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處於逆境且品德優良足堪表率: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處於逆境具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各班若有推薦人選,請導師於11月13日(星期五)前備妥申請資料向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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