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辦理108學年度第2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請於109年3月1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初審。
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09年1月30日林字1090130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08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請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學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並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請於109年3月1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初審。
六、檢附資料: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申請流程、申請表。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09年1月30日林字1090130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08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請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學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並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請於109年3月1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初審。
六、檢附資料: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申請流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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