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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故事志工初階課程培訓實 施計畫」,請學校鼓勵已領有志工基礎證書且對說故事及 閱讀活動有興趣之志工踴躍報名參加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承辦人:黃珮琇
電話:(02)29603456 分機2748
傳真:(02)29681340
電子信箱:AI3355@ntpc.gov.tw
受文者:新北市林口區林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國字第109202037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 (10922551691_3_109D2440949-01.odt、10922551691_3_109D2440950-
01.odt、10922551691_3_109D2440951-01.pdf)
主旨:檢送本市「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故事志工初階課程培訓實施計畫」,請學校鼓勵已領有志工基礎證書且對說故事及閱讀活動有興趣之志工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111年度國民小學提升學生國語文能力四年計畫辦理。
二、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凡對說故事(包含說演和戲劇)與閱讀活動有興趣,具備喜愛兒童、熱心服務之人格特質,能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願意長期擔任新北市的故事志工之社會
人士。
(二)報名資格:初階課程須完成志工基礎訓練,領有志工基礎訓練證書者。
(三)課程及場次:詳如附件之課程表。
(四)招收名額:每場40人,依報名時間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五)報名方式: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前,以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進行,錄取名單於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晚上八點前將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網站,請各校承辦人自行上網瀏覽並協助通知錄取志工;志工基礎訓練證書於開課時繳交正本及影本。
三、認證方式(分為初階研習及初階實習):
(一)初階研習:包含說故事的技巧、故事導讀與讀後延伸活動設計、說好故事,問好問題、繪本圖文賞析及立體圖
卡製作等相關課程。
(二)初階實習:完成初階課程後,109年度第一學期初階課程學員應於110年3月底前,於本市學校、本市機關、民間團體、社區等進行個人或團體合作說故事活動。至少完
成3場次活動,並檢具「實習紀錄及成果表」方核發證書。
四、請學校鼓勵符合報名資格的志工踴躍報名,並協助有意願報名的志工完成相關報名作業。
五、為響應綠能生活,請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亦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六、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暨課務排代,本市擔任講師人員公假參與。
七、檢附實施計畫、實習紀錄及成果表及承辦學校成果報告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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