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重申學校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含實體出訪與視訊交流)應確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填報作業,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314A號函及本局113年3月27日新北教新字第1130555970號函(諒達)辦理。
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及師生赴陸參與相關活動時,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等,並強化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
如有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應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填報,並務必將填報作業列入業務交接範疇,避免因人員異動未落實填報作業。
學校參與兩岸各項交流活動,應遵守相關法規,符合對等尊嚴原則,並且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
交流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及相關文宣資料等合理性,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並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另依據大陸委員會113年6月27日新聞稿表示,陸港澳近年持續增修相關國安法令,目前已有相當多起國人赴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即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事項如下:
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避免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避免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相關資訊可參考該會網站,審慎評估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於出發前至該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倘在陸港澳遭遇相關問題,可撥打以下電話,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
該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
該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及師生赴陸參與相關活動時,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等,並強化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
如有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應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填報,並務必將填報作業列入業務交接範疇,避免因人員異動未落實填報作業。
學校參與兩岸各項交流活動,應遵守相關法規,符合對等尊嚴原則,並且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
交流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及相關文宣資料等合理性,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並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另依據大陸委員會113年6月27日新聞稿表示,陸港澳近年持續增修相關國安法令,目前已有相當多起國人赴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即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事項如下:
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避免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避免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相關資訊可參考該會網站,審慎評估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於出發前至該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倘在陸港澳遭遇相關問題,可撥打以下電話,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
該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
該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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